刘青哲,学院2015级鼎山学堂法学1班学生,在校期间曾担任班长,获得“山东省优秀学生”“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”等荣誉称号。大四时考取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,并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。研究生期间曾发表多篇学术论文,获得国家奖学金、“上海市优秀毕业生”等荣誉。2022年考取济南市历下区选调生,现于姚家街道解放东路社区挂职锻炼。